本报聊城9月25日讯(记者 李璇 通讯员 张正军) 25日,记者从聊城市工商局商广科获悉,修改后的新《商标法》将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市工商局商广科工作人员介绍,新《商标法》构成要素中,新增“声音”要素,声音作为识别商品和服务来源的标识,列入商标法保护的内容。比如,广为公众熟悉的“新闻联播”开始曲,品牌手机的开机声及“Windows”开机、关机音效等,都属于声音商标的范畴。新增“一标多类”商标申请流程,明确商品分类表适用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而且开放了电子申请,使得商标注册更加便捷。
新《商标法》对申请时间及审查时间做了明确规定,将续展申请由注册有效期满前半年,提前至一年,给予商标注册人更加充分的续展时间。将商标局审结商标注册的时间及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结商标驳回复审案件、宣告无效案件的时间做了明确规定。
新《商标法》还加强了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对商标侵权的罚款金额由原法的违法经营额三倍以下罚款,提高为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罚款。商标侵权赔偿额由原法的违法经营额或因侵权所受损失的等额赔偿,变为一至三倍赔偿,将原法中50万元的法定赔偿,提高到300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