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汾市工商局尧都分局召开了公司登记制度改革及各类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及信息公示工作会。
会上,企业登记科负责人解读了国务院决定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共计31项,要求各所负责人要严格规范工商登记程序、规范经营范围的核准登记,做好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的登记注册工作。
同时,企业监管科的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的具体操作事宜,全省规定自10月1日起启用此系统,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年报公示制,对于有违法经营行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网上信息公示达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