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
2006年第1号令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已经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二00六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部长:薄熙来
局长:王众孚
局长:龙新民
局长:田力普
二○○六年一月十日